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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2日 访问次数:

关于做好2020-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项目组: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通知,决定启动嘉兴南湖学院2020-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项目(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提交材料: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时间

1.各项目组于2022224日前将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交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

2.请各学院于2022228日前将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纸质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工作部(行政楼106室)

四、中期检查评审

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方式自定。

各学院可参考如下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定,评审结果为:通过/整改/终止。

1.通过项目研究已经完成、进度及实施情况符合要求、预期成果达到要求、经费使用合理。

2.整改项目研究尚未完成、进度及实施情况略微落后要求、预期成果未达到要求、经费使用不合理。

3.终止项目研究无法完成、进度严重落后、预期成果无法完成、经费使用极不合理。

五、检查结果公示

在学院评审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审核并将中期检查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由学校团委上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审批。

六、联系人

1.教务工作部:严老师(内线8075/83628075

2.学生工作部:王老师(内线8160/8362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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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记录表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省通知)

教务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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