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2日 访问次数:
关于做好2020-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项目组: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通知,决定启动嘉兴南湖学院2020-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项目(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提交材料: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时间
1.各项目组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交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
2.请各学院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纸质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工作部(行政楼106室)。
四、中期检查评审
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方式自定。
各学院可参考如下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定,评审结果为:通过/整改/终止。
1.通过:项目研究已经完成、进度及实施情况符合要求、预期成果达到要求、经费使用合理。
2.整改:项目研究尚未完成、进度及实施情况略微落后要求、预期成果未达到要求、经费使用不合理。
3.终止:项目研究无法完成、进度严重落后、预期成果无法完成、经费使用极不合理。
五、检查结果公示
在学院评审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审核并将中期检查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由学校团委上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审批。
六、联系人
1.教务工作部:严老师(内线8075/83628075)
2.学生工作部:王老师(内线8160/83628160)
附件1.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记录表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省通知)
教务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