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保证培养方案修订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修订依据
各专业应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参考专业认证标准、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修订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修订范围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含专升本、中职)。
三、工作进程安排
1.研讨拟定(2023年5月11日~7月11日)
各专业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对现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充分调研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广泛听取用人单位、教师、毕业生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拟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专家论证(2023年7月12日~7月31日)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形成后,要面向全体专业教师、开课学院、兄弟院校、行业专家、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2)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论证意见需形成书面材料。
3.修改完善(2023年8月1日~8月20日)
各专业根据培养方案论证过程中的意见与建议,对培养方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与论证,使之更具科学性与可行性。
4.审核提交(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12日)
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二级学院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务必通读全文,锤炼文字,核准课程学时、学分及各类数据合计,文字与表格中的数据前后对应。培养方案经过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定位,加强课程体系的整合,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好人员、安排好计划、掌握好进度,做到按时间、高质量的完成好此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3年9月12日前将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调研报告、专家论证意见表、培养方案审定表、形式审查表等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111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按文件名:“XXX学院XXX专业2023培养方案”发送至1161676576@qq.com。
联系人:左雨欣 侯艳艳
联系电话:83628079 8362807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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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嘉兴南湖学院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2.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表
4.人才培养方案审定表
5.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通识课总表
6. 2023版通识课教学计划表
7.关于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8.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式审查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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