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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聘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2022年校聘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和管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带头和骨干作用,现对2022年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嘉兴南湖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教字〔20212 号)(附件3

二、考核对象

20219月发文公布的校聘专业负责人(见附件1);20224月发文公布的新增专业负责人(见附件2)。

三、相关业绩统计时间

聘任之日起至20229月。

四、考核内容

拟从专业发展、个人发展和民主测评三个方面开展考核(详见附件3)。请各专业负责人提前做好相关业绩材料和工作亮点梳理。

五、考核流程

序号

工作安排

时间截点

1

教务工作部发布考核细则通知

9月下旬

2

专业负责人提交材料至所在学院

10月中旬

3

学院组织开展民主测评

10月下旬

4

教务工作部组织职能部门召开评审沟通会

11月上旬

5

教学工作委员会参加专业负责人述职测评

11月上旬

6

教务工作部综合各项得分,拟定考核等级;报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和校长办公会审定

11月下旬

7

考核结果公示及发布

11月下旬

六、其他

二级学院自聘专业负责人考核可参考《嘉兴南湖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由学院自行设定考核指标进行考核,10月底将学院《考核细则》和考核结果报教务工作部备案。

 

附件1:关于公布嘉兴南湖学院校聘专业负责人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关于公布2022年新增专业校聘专业负责人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印发《嘉兴南湖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教务工作部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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