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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课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4日 访问次数:

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课表的通知

各学院、各任课教师: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落实实践教学任务,请各学院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内认真做好实验/实训课表的编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截止日期:2021年9月26日。

二、基础数据维护

课表编制前,请先做好基础数据的维护工作。

1.排课任务设置

请各学院管理员或任课教师在系统中预先设置需要排课的实验任务。

操作方法:学院管理员——实验教学管理——实验教学任务——是否排实验

教师——实验教学管理——承担实验任务——是否排实验

2.添加实验项目

请各学院管理员确认实验课程下是否已有实验项目(查看方法: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大纲管理——实验项目),没有或缺少项目的课程需要先录入项目,否则无法进行后续的运行表编制工作。

  操作方法:教师账号——实验教学管理——申报新项目——添加新实验

  注:新添加的项目需经过实验中心审核后方可生效。

3.添加/修改实验教师

初始状态下系统默认课程的理论教师为该课程实验教师,理论教师可在系统内对每个实验项目的承担教师进行添加、修改。

操作方法:教师账号——实验教学管理——承担实验任务——设置承担教师

4.设置实验地点

  实验项目的开设地点在教师申报新项目时设置,教师可在系统内修改。

  操作方法:教师账号——实验教学管理——承担实验任务——设置实验地点

三、实验课表编制要求

1.在实验中心(室)开设的课内、独立实验项目需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实验排课。

2.实验排课需在系统内依次安排实验课程内每个实验项目的时间、地点、分组情况,建议由任课教师通过“课表导入”功能导入系统(请仔细阅读附件1的操作说明);部分课程(上机类)的时间地点已在教务系统安排,任课教师只需在实验系统中用“教务课表补填”功能分配实验项目(附件2)。教师亦可根据个人需要,用常规排课方法进行排课(附件3)。

3.在教室、操场、校外等非实验中心(室)开设的实验项目,不进实验系统排课。

4.请各学院于9月26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本学期实验/实训课表的填写和发布工作。

5.跨校区实验课最早从第3周开始。

四、不需进实验中心上课的实践课程课表编制要求

1.不需要进实验中心上的实验、实训和集中环节课程:请任课教师填写实验/实训和集中环节运行表(格式请见附件4、5)。运行表中的时间、地点要落实,如用教室的要在教务系统中申请。

2.各学院请于9月27日前将本学期不需要进实验中心上的所有实验/实训和集中环节课程运行汇总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需分管院领导签字),交至教务处204办公室。

          点击下载附件.rar

附件1 实验系统——课表导入操作方法

附件2 实验系统——教务课表补填操作方法

附件3 实验系统——常规排课操作方法

附件4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实验实训运行表填写格式.xls

附件5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集中环节运行表填写格式.xls

 

教务处

202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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