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访问次数:
关于拟同意樊越丰等同学转专业学习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
根据退伍复学学生转专业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拟同意樊越丰等12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4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3628078。
附件:转专业名单2023.4.xlsx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上一篇: 教务处〔2023〕2号 关于同意樊越丰等12位同学转专业学习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退学警示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