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访问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级别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级别认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3年4月30日前已通过结项验收尚未进行项目级别认定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基本条件
1.已通过资助方(企业)结项验收。
2.项目成果丰富,能到达学校相应的项目认定标准。成果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且成果取得时间不得早于教育部发布立项申报通知之日。申报省部级项目认定,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二级及以上期刊1篇(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且有其它成果支撑。
3.项目级别认定次数限一次,已认定过项目不得申报。
三、提交材料
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级别认定简况表》;
2.研究成果报告(格式不限);
3.高教司所颁发的结题证明或企业颁发的结题证明;
4.项目成果相关支撑材料;
5.项目立项申报书、合作协议。
请将上述1-2项纸质材料5份;3-5项纸质材料1份于6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行政楼111办公室),同时报送1-5项电子材料。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认定范围内的项目,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83628076
附件: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省部级级别认定简况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