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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 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校内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1.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研究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不予验收结项)。
2.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附件1)和课题研究报告。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4.2021年度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然没有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
二、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一式5份)
3.相关佐证材料(1份)
请相关学院于2023年6月2日前将上述结题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版提交教务处(行政楼111办公室)。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83628076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