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访问次数:
关于2021年下半年教研奖励审核、分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部门,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教研考核奖励工作要求,现启动2021年下半年教职工教研奖励审核、分配工作。请各位老师依照《嘉兴南湖学院教科研奖励及配套实施办法(试行)》嘉南院科字〔2021〕2 号规定,核对、登记纳入学校教研奖励范围的各类教研成果并进行分配。
一、成果登记、分配范围
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校教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完成的纳入学校教研奖励范围的教学研究业绩,包括各课程类建设项目、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课题、教材建设和教学案例项目、各教学类获奖成果、虚拟仿真项目(课程)、教学研究论文等。
二、教研奖励分配
1.通过教务处申报、立项建设的项目数据由教务处相关科室提供,教务处将奖励总额授予项目负责人或排名第一教师,由项目负责人或排名第一教师进行二次分配,参与分配所有人员签字确认,提交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无误后交学校人事处。
2.教务处未掌握的数据部分,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对应表格,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教务办审核材料真实性,按类汇总后与佐证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1)各类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课题需提供结项文件,各教学类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2)教材需提供相关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以及能体现主编单位的信息。
(3)论文需提供相关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封底。不与科研奖励重复登记。
3.因时间原因本次未来得及分配的2021年的成果将在下一年度补分配,但由于个人原因遗漏登记的成果跨年度不再补办。
三、材料上交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相关分配、审核纸质材料交教务处106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材料。
联系人:侯艳艳 83628076
教务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