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3日 访问次数:
关于制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课程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课堂创新行动指示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学业管理,增进师生互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专业满意度,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嘉院南湖[2015]36号),要求各系部制订本学期课程作业实施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学院确定的作业布置次数标准执行:理工类课程4次/1学分,文经管类课程2次/1学分。
2.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都需制订作业实施方案(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除外);相同代码的课程统一制订,由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指定1名负责老师,与承担此课程教学任务的其他教师共同讨论确定。
3.课程作业实施方案样式见附件1。
要求各系按照专业进行整理汇总(见附件2),公共课程按照课程归属系整理汇总,于2021年3月19日前把材料交到205办公室(本学期课程作业实施方案及各系汇总表纸质一份,并提供电子稿)。
教学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