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30日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1〕1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要求,现就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要求及名额分配
我校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本次我校可推荐到省厅参加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名额共计5门,其中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3门,线上一流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20年度省级一流候选课程。特别优秀的其他课程(非省级)也可以推荐(比例不得超过校推荐限额总数的50%),若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此类课程将列入下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名单。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模板)、《申报说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 cn)”查阅。
二、材料报送
各系在5月12日上午11点前将以下材料以系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中心205办公室,申报书一式5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1.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汇总表;
2.申报书中提及的佐证材料,包括视频材料、教学设计样例等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加目录并装订成册。
附件: 汇总表.xls
教学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