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2日 访问次数:
关于嘉兴南湖学院拟推荐上报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公示及“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2021年我校可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20项。
一、项目评审、推荐情况
经各项目组申报,学校共收到项目申报书33项,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了现场答辩评审。根据评审排序结果,拟将排序前20个项目以嘉兴南湖学院名义向省级推荐上报(详见附件),现对各上报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2日—6月14日。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联系单位:教务处
联系人:温老师、严老师,联系电话:83641322。
二、“管理平台”项目填报工作
(一)填报网站: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
(二)各环节填报工作时间及操作流程
1.学生(项目负责人)填报时间:2021年6月12日-15日。
(1)登录网址:http://114.220.75.43:98/Index,选择“学生登录”模块,下拉选择高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2。
(2)点击“立项管理”下“申报项目”菜单,点击“新增”按钮,申报项目。申报信息必须与附件1《项目信息表》及申报书内容一致,并将《申报书》作为附件上传到“管理平台”中,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项目组成员填报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确定并填报其他项目组成员和指导老师。
三、特别提醒
1.本次立项推荐申报工作统一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管理平台上完成,请各项目组及指导教师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管理平台填报任务。
2.请各项目组及指导教师认真核对“信息表”中“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预期成果”“项目所属一级学科”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是省级(国家级)主管部门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须符合申报要求。
3.如项目信息有误差的,请及时修正。联系人:教务处(南湖学院行政楼204室),严老师(内线:1322)。
四、项目上报、审核、批准立项等工作
1.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以嘉兴南湖学院名义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完成报送工作。
2.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各高校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将通过“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推送至“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完成国家级管理平台报送工作。
3.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网上立项审核,符合立项要求的项目,由教育部发文批准,并公布《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五、相关工作咨询方式
现建立2021年国创项目负责人QQ工作群,发布与项目有关的信息,群号649945913,请各项目负责人申请加入,入群后进行“姓名+学号”认证。
附件1:2021年嘉兴南湖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推荐项目信息表.xls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使用指南-学生.pdf
教务处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