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2日 访问次数:
关于填报2021年度创新信息相关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和高校创新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要求,现要求各学院参照附件,填写、报送本单位2021年度创新人才培养情况相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数据
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的课程数(见附件)
2.指标解释
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的课程数:2021年度,学校和企业合作开发并且正式给学生授课的课程数。
3.填报时间范围: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学院上报时间:将附件电子版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教务工作部,联系人:严老师,电话:83628075。
教务工作部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