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材料(附件1)。
申请结项项目名单见2020-2021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
二、验收程序
各学院初审后,请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汇总交至教务处106办公室温老师处(联系电话:8362807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附件1:2020-2021学年嘉兴南湖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材料.doc
附件2:2020-2021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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