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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统计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访问次数:

2025届毕业生及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掌握2025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情况,请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南院教字〔20216号)和《嘉兴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嘉南院教字〔202112号)相关规定(对毕业未授予学位以及结业的学生,学位补授予的有效期为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最长学习年限,从2019级学生开始实行)及各专业教学计划等,对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预审统计,请各二级分院于925日之前将2025届毕业生(含延长学业学生)截止预审时未达到毕业条件与未达到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学生自审和学院审核路径分别如下:

一、学生自审

登录个人“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后,点击“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可进行自审,其中学位课平均绩点在“信息查询→已修学位课平均绩点统计”中查询。


二、学院审核

第一步:毕业管理—学业预警查询(主修),设置好条件后(如年级、专业、是否在校等),点击界面右侧“查询”,生成名单后全选,再点击右上角“审核”。

第二步:点击“学业预警统计”进入界面后,选好年级和专业,统计类型选择“毕业终审”,是否在校“是”,点击“查询”,可生成数据,导出数据。

此界面显示了各个专业的节点学分要求,请认真核对,如和培养方案不一致,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忻老师(电话83628070

第三步:成绩管理—成绩统计分析—累计不及格课程查询,可用于核实和汇总。

第四步:学位绩点审核

《嘉兴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嘉南院教字〔202112 号)第二条第三款,学位课程的平均绩点需要达到 2.0

学位课程的平均绩点可以通过成绩管理—成绩统计分析—自定义统计分析—学位课平均绩点统计界面,选好年级和专业,点击“查询”,可生成数据,需导出时,全选数据,点击右上角的“导出”。


附件:2025届毕业生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资格统计表(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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