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2日 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本科生国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教字〔2026〕1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选拔,学校学生交流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同意胡嘉睿等22位同学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学习(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6-2027第一学期派出交流生汇总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校学生交流管理领导小组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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