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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胡嘉睿等22位同学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5日 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本科生国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教字〔20261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选拔,学校学生交流管理领导小组审定,拟同意胡嘉睿等22位同学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学习(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915-917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校学生交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3628078,联系人:吕老师。

 

附件2026-2027第一学期拟派出交流生汇总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校学生交流管理领导小组

20269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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