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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访问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老师

根据学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考试时间

分散考:原则上第17周(即20231224日)前结束的课,可在课程结束后一周,组织完成考试,但不要过于集中。

统一考:除分散考外的其他考试初定考试时间为:202412日开始老生从18周开始,新生从19周开始

具体准确时间届时请查看2023-2024-1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二、考试形式、方式设置

各开课学院将课程的考试形式(不排考、分散、统一)、考试方式(开卷、闭卷、机考、论文、实验等)、是否有试卷、拟定考试时间、拟定考试地点(CAD机房、电教机房、经管实验中心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没有填写的默认为普通教室)、考试所需总时间(如2小时、1.5小时、1小时等,默认为2小时。一般而言,计算机类课程为1.5小时,思政类课程为1小时,其它课程均为2小时)、组卷教师姓名等信息填到考试方式设定表,其中备注一栏填写特殊要求的考试,如:哪些课程要排在同一时间段等。缓补考要求主要填写哪些课程不排考,另外和期末考试方式不同的也请注明,如果不填,默认为和期末考试方式一样。另注:实际教学为第17周(即20231224日)结束的课程可分散考;课程考试方式须与定稿的课程教学大纲中保持一致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认真落实,及时填制考试方式设定表相关信息。考试方式设定表经院长签字后于20231120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填报的需进考表的统一考试课程以教学班为单位统一安排教室和考试时间,确定本学期期末考试总表。请各学院教务处统一编排考试时间和考试教室后录入监考老师。

三、组卷及交卷要求

1组卷要求

(1)试卷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要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校统考课程为所开课班级(单开班重修除外)的《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请相关系组织教师集体出ABC三套试卷;其它非统考课程,每门课程出AB两套试卷。每门课程的每套试卷的试题不能出现重复现象,要求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分量大致相同,题型应力求多样化,现有试卷模板提供的题型仅供参考。所有课程的试卷命题与近三年已组卷的同一课程的试卷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

2、交卷要求

试卷正文请用宋体、5号字体、单倍行距排列,各题目后请按标准预留学生答题的空间:

(1)每套试卷须配备正确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务必使用嘉兴南湖学院试卷模板,具体可以从以下路径下载:嘉兴南湖学院网页——学校机构——管理机构——教务处——资料下载——嘉兴南湖学院试卷模板。

具体网址为:https://jwc.jxnhu.edu.cn/info/1008/3178.htm

(2)提交试卷时,请同时提交电子稿及纸质稿。纸质稿(包含试卷、参考答案以及评分标准)用A4纸打印,需要经过命题人或命题小组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学院领导在每一页的页脚处签名,须用黑色水笔手写,不可以打印。

(3)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务必与课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必须标明每页的页码以及总页数。对于试卷印制的其他特殊要求,也请在交卷时说明。

(4)各教学单位要建立试卷管理责任制。安排专人进行试卷管理,要严格试卷命题制和收发登记制,在命题、审核、校对、印刷、保管、传递的整个管理过程中应按照密件的管理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

(5)交卷时间以及地点

分散考试:分散考试的课程组卷老师务必在该门课程考试前两周将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交到开课学院教务秘书处

统一考试:统一考试试卷量很大,因此,为了不影响整个学校的期末考试,还希望各位老师积极配合,尽早完成组卷,并将试卷交到开课学院教务秘书处提交试卷截止时间为2023121117:00

四、考风考纪工作

期末考试是学的一项重要教学工作,作为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落实考前命题、考场管理、考后阅卷、试卷分析等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以营造严格规范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作出预案。

1.请各学院在考前对学生要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要求学生熟悉相关规章制度。须特别强调:

(1)学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有证件遗失请学生尽快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办理证件遗失证明,凭此证明进场考试。

(2)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入考场,不得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文具带进考场,不得将与考试相关的书籍、作业本等带入考场。

2.要组织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学习学校考场规则学校监考员职责、《嘉兴南湖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认定及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提前有序地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

3.要确保每个考试教室至少有2名监考人员。监考教师一经排定,不得随意更换。因故确需变更或由他人代替时,应到开课学院教务秘书处办理调换手续并及时备案。

4.缓考申请原则上应在考试前一周内完成。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南院教字[2021]6号)文件精神,重修课程不得办理缓考手续。为减少考试冲突和学生期末考试压力,开班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周考试。

五、试卷批阅、成绩录入工作

1.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老师应于3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以免影响缓(补)考考表编排等后续工作的完成。各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在规定的地点集中,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完成试卷的评阅。有2名(含2名)以上教师平行授课的课程,实行统一阅卷,阅卷应采用教师分题负责、流水作业。

2.阅卷结束后,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分析报告,为今后改进教学和改进试卷命题质量提供依据。建议就今后在如何改进课堂讲授内容与方法,如何改进考试内容和方法等方面更加深入具体,以充分发挥考试的调查、诊断、反馈和激励功能。


教务处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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