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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南湖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核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 访问次数:


关于嘉兴南湖学院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中考核安排的通知

各系: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本学期期中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成绩考核与记载的相关规定,请本学期有开课计划的课程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是否进行期中考核。各系开课任务表详见附件。

2.期中考核时间:本学期第八周~第十二周(总周数少的课程,可以适当提前)。

3.请任课老师自行确定考试。需要印制试卷的课程,请相关老师将试卷至少于考前一周交至嘉兴南湖学院教学事务管理中心202室范老师处。

4.期中考核的组织工作由各课程归属系和教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请各系加强对期中考核各环节(命题、成绩评定等)的管理,确保期中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体现考核的公正性。

附件:2020-2021-2教学任务.xls

教学事务管理中心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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