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填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加强开课计划的审定,确保填报的各项数据准确无误。
2.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填报开课计划的基本依据。各教学单位在填报开课计划时,严格按照学校审核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不得随意对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学时学分、学时分配、开课学期、周学时做任何更改。
3.因社会发展、行业企业需要、学科发展等原因确需进行调整的(如提前或推迟开课、取消、或另开课程等),各教学单位需认真填写《嘉兴南湖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附件2),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申请书请于12月13日之前提交给教务处侯老师,逾期不得再进行调整。
4.具体操作方法:
(1)从教务管理系统里导出“2023-2024-2学期的开课计划表”(导出路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情况查询→选择“学年、学期”和相关的专业、年级选项→查询→导出),与纸质的培养方案核对。
(2)对于有疑问的课程以及需要修改课程相关信息,秘书统一汇总后反馈给教务处。
(3)对不需要开设的选修课,需在系统里申请无需落实(申请路径:教学计划管理→任务无需落实→课程不落实申请→右上角“申请”→输入“不开课”→选择课程→确定)。
(4)无需落实的课程待教务处审核处理后,请再次导出开课计划表,并按照附件1的格式内容整理填报课程开课计划表,其中对于选修课的选课人数按实际填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12月15日17:00前。
2.提交材料:各年级开课计划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各1份)
3.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3628069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表
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附件3:填报开课计划说明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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