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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1日 访问次数: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请学校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各项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

一、认真落实开课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按计划开课。

(一)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检查各教学场所的基本到位情况,如教室桌椅、教室卫生、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是否均已准备到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整改,确保期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二)请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有条不紊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后续课表确定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或教师所在部门(单位)务必通过多种渠道通知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登入教务系统查看课表以及打印点名册。

2.请各任课教师提前熟悉教学场地和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方法,特别提醒如下事项:

(1)所有授课教室设备均需使用校园卡(一卡通)开启,请任课教师课前携带好本人校园卡(一卡通)。

(2)授课完毕后,请各任课教师正常关闭多媒体设备、投影仪,切勿采用直接断电源的方式操作,以免影响其使用寿命。

3.请各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备课,编写好讲稿与教案、学期授课计划。同时,请各任课教师提交辅导答疑安排表(附件1)至学院(部)教务办公室,由学院(部)秘书汇总后公布于学院(部)网页,同时于3月3日之前报教务处109室吴老师备案。

4.请各任课教师严格遵守《嘉兴南湖学院教师调(停、代)课暂行规定》,并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停、代)课,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认真完成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切实规范学籍管理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在学生报到次日,将未报到学生名单及原因报教务处108室吕老师备案。

2.教务处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名单,确定学生注册资格并下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据此给予注册,并在其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3.欠缴学杂费的学生(以计划财务处提供的名单为准)不予注册。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不能参加各类选课等教学活动。请欠缴学杂费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缴费工作。

三、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工作,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1.教务处组织力量对开学第一周上学期期末延考考试情况、第二周教学秩序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2.各教学单位对任课教师到位及学生出勤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具体见附件2)盖章后分别于2月24日下班前填报至教务处109室吴老师处。

四、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延考工作

  1.延考从2月13日开始,根据《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延考安排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公布的考试安排表,做好监考教师安排工作并通知到位,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务必提前30分钟领卷,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

2.请各二级学院提醒相关学生查阅教务网站《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延考安排的通知》,并及时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考试信息查询,避免漏考等现象的发生。

3.请二级学院及时组织任课教师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和成绩的登录等工作,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4.体育课程根据体军部的要求完成考试和成绩录入工作。

五、做好教材发放工作

 学校按照“学生分批次返校,教材分批次发放”原则发放教材。根据返校安排按分院分时段发放,减少人员集聚,确保安全有序 2月12日发放教材,具体发放时间段根据《关于发放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各班级在规定的时间段有序领取。

六、特殊情况请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3628067

 附件1:辅导答疑安排表.xls

 附件2: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情况.doc

教务处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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