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访问次数:
关于提交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原则意见(试行)》(嘉南院教字〔2023〕1 号)与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请各学院(部)做好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工作。请注意如下几点:
1.各单位考核结果提交时间:
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提供电子和纸质稿)于2023年9月8日前交教务处112办公室徐老师。
2.各教学单位须对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妥善保管考核工作过程材料。
3.考核中所涉及的教学建设、科技竞赛、发表论文、专利申请、出版教材等项目日期期限是: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以《嘉兴南湖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办法原则意见(试行)》(嘉南院教字〔2023〕1 号)及各教学单位制定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为准。
5.各教学单位应把握考核对象数据的准确性,外聘老师不纳入聘任单位考核人员基数;辅导员老师不参加所在学院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考核;双肩挑老师原则上参加课程所在学院考核。
其它未尽事宜联系电话:83628069 徐老师
附件1.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2.教学业绩考核基础数据统计表(通过嘉兴南湖学院办公系统发给各学院(部)负责人)
附件3.《嘉兴南湖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原则意见(试行)》.pdf
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