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访问次数:
关于2023年“五一”放假等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放假的安排,“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5月3日(共5天),原安排在5月1日-3日的课程停课,4月23日(第10周周日)、5月6日(第12周周六)正常上班,任课教师按课程表上的安排上课。
需要补课的任课教师,建议先与学生商量好时间后,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中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完成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各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调课规定,按照规定认真上课,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
请各教学单位将上述相关事项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