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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教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嘉兴南湖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嘉南院教字〔2023〕1 号)已经发布,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教学单位教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须经各教学单位正式会议讨论通过并发文公布。
2.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教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109办公室吴老师备案。
附件1:关于印发《嘉兴南湖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
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建议)
附件3:嘉兴南湖学院“学评教”测评表
附件4:嘉兴南湖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供参考)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