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做好此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按国家学位办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本次论文抽检工作将启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平台,在平台上完成本科毕业论文的信息补充、原文报送、专家推荐及专家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1-2022学年度(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三、报送要求
(一)抽检信息平台需上传的数据具体包括:
1.论文信息汇总表。在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论文题目、撰写语种信息、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指导教师、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上传论文(设计)类型、论文(设计)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超大附件文件名称(选填)、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及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等信息。具体填写要求详见《论文原文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群文件中下载)。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电子档。
① 上传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文档须做匿名处理。参照盲审相关要求,送给专家的原文及附件材料不能出现学生和指导老师信息。
②若同一条论文信息对应的材料包含论文原文和其他材料,建议论文原文单独提供,不要和其它材料一起打包压缩。
例:如果一名学生的毕业作品包含三个文件:毕业论文.pdf、视频.mp4、图片.jpeg,报送时应将视频和图片一起打包压缩为 zip 格式文件,根据论文信息汇总表将 pdf 文件和 zip 文件重命名后,与其他学生的材料一起压缩为一个 ZIP 压缩包报送。
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电子档命名按
“2122_33_13291_专业代码_学号_论文类型(LW/BS/SM/W)_序号.文件后缀”,其中LW/BS/SM/W分别对应《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字段AA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涉密论文、无”;专业代码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本)》;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序号为001、附件序号为002;支持的文件后缀类型包括:PDF、DOC、DOCX、ZIP。文件名称要与《论文信息汇总表》中的“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内容一致,否则在系统内无法上传。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院系操作手册》(群文件中下载)。
(二)专家推荐
1. 专家推荐标准
各学院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原则上应推荐本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专业课老师符合要求的应全部申报,公共课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2. 推荐流程
各学院梳理在编在岗的论文指导老师人数,在满足专家推荐标准的前提下进行推荐。按要求填写“专家推荐信息表”在9月14日之前报送教务工作部。
四、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和专家推荐工作,加入QQ工作群638715575,平台上传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在群文件中查看。
(二)原文信息报送
1. 原文确认及整理
(1)请各学院通知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务必在9月2日之前在毕业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完成终稿确认的工作。学院教务秘书于9月3日之前将毕业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论文数据全部导出。
(2)9月10日之前各学院组织各专业将从毕业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导出毕业生的论文原文和附件并按要求重新命名,并与“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进行核对确认,主要核对论文命名是否符合规范、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论文是否完整、是否与“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中的信息相匹配等。并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文档匿名处理。
2. “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信息补充
各学院还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原文相关信息补充工作,学校已从平台统一导出2021-2022学年的学位授予信息并发送给学院,各学院认真阅读《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后完成“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的填报。
3. “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及原文报送
各学院需在9月14日之前将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电子档材料,并将需上传的论文信息汇总表纸质档材料报送至教务工作部106办公室(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9月15日至20日,教务工作部会同各相关学院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平台中完成信息上传工作。具体操作时间另作安排。
(三)专家推荐
请各学院务必在9月14日前完成抽检专家推荐与信息报送工作。由于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暂未开放,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此次论文抽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对在此次论文抽检中有问题的的论文,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对完成论文的学生、论文指导老师及学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 各学院应安排专人专班做好“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的填报及论文原文的确认核对工作,保证所有上报材料在9月14日之前按要求报送教务工作部。
(三) 专家推荐工作各学院应在满足推荐条件的前提下“应报尽报”,“专家推荐信息表”需填报的信息较多,请大家务必严格按填写要求进行填报。
教务工作部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