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访问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请申报人按照申报文件要求(见附件1)进行填报,将申报材料交各学院,申报材料包括:1、《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稿3份,WORD格式和PDF格式电子稿);2、《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学院盖章)
请各学院于2021年12月26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学院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于12月27日10点前报送至教务处106办公室,
联系人:温利红,联系电话:83628073/678606。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12月17日
上一篇: 关于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