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访问次数:
关于提交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等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嘉院南湖〔2019〕61 号)与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请各系(部)做好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工作。同时,请注意如下几点:
1、各单位考核结果提交时间:
7月31日前提交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2、考核中所涉及的教改项目、学科竞赛、发表论文、出版教材等项目日期期限是: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3、做好考核过程材料的保管工作。
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中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根据《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见附件4)计算确定。
附件:
附件1: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2、教学业绩考核基础数据统计表(发给各系(部)主任南湖办公系统)
附件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 办法(试行)》.pdf
附件4.嘉院发[2016]16号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doc
教务处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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