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主页 OA系统

教学运行

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运行 > 正文

嘉兴南湖学院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访问次数:

嘉兴南湖学院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21年9月12日至18日是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及浙江省语委办工作部署,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的相关工作,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语言文字工作建设经验,特制订我校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三、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2日至18日。

四、活动内容

1.在学校大门、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主要活动场所悬挂推普周宣传标语,张贴相关宣传画,播放宣传片,营造校园推普氛围。

负责部门:校党委宣传部  

2.通过校广播站、校园网、电子显示屏(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法规。

负责部门:校团委

3.开展“我与嘉兴”征文活动。

负责部门:人文与艺术学院

4.校语委办联合人事处组织对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的普通话提升培训,将其纳入其入职培训内容。

负责部门:人事处和各学院

5.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加强对我校的“中华经典诵读”学科竞赛组织指导和支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学科竞赛选拔赛,争取下年学科竞赛再创佳绩。

五、组织要求

1.本活动由校语委(筹)负责制订方案,党委宣传部、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各学院协同合作,切实保障推普周活动顺利开展。

2.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相关通知要求,科学安排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确保不出现影响健康安全的问题。

3.各单位在校语委办的领导下,于2021年9月28日前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将总结材料报送校语委办。

 

  校语委(筹)

                                      教务处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1年8月15日


 

附件:关于嘉兴南湖学院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我与嘉兴”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为做好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相关工作,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校语委(筹)主办,人文与艺术学院承办、其他学院协办2021年“我与嘉兴”征文活动。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共一大在嘉兴胜利闭幕,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成为中国近代史上重要的革命纪念地。请同学们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或者嘉兴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成就等,用心书写“我与嘉兴”的故事。

二、参加对象

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9月6日至18日。

评选结果公布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四、撰写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内容围绕主题“我与嘉兴”。

2.文体不限,除诗歌外文体,字数不少于800字。

3.语言语法符合汉语普通话要求。

(二)作品呈现方式:

1.用规范汉字书写作品,字迹工整规范。

2.将手写稿扫描成PDF或jpg文件(不大于20M),并将文件名注明“学院+专业+姓名+学号”,如“人文与艺术学院+秘书学+唐+20210815”。

3.请于2021年9月18日前发至邮箱:715387084@qq.com。

五、评分标准

1.作品内容贴近主题,思想积极向上。(30分)

2.文体、字数符合撰写要求。(10分)

3.书写作品字迹工整,能体现汉字字形美。(30分)

4.作品语言语法、用词符合汉语普通话规范要求。(30分)

5.作品评选分数总计100分。

六、奖励设置

本次比赛拟设一、二、三等奖,总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人数的50%。该奖项可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对应计为第二课堂学分。请同学们积极参加。

 

                                                教务处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1年8月15日

Copyright©2021 嘉兴南湖学院教务处 浙ICP备:20210108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