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访问次数:
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系(部):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已定,请各系(部)认真及时落实教学任务,在汇总好的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见附件1)中的周学时、起止周、教师、是否合班等备注栏填好相应的信息,并将相关信息输入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好的教学任务表格,经分管教学系主任签字后,务必于6月16日前将教学任务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到教务处202办公室徐老师处。
各系(部)在落实教学任务以及将信息输入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召集专业负责人、教研室(或课程)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事先排好每门课程有多少教学班(特别是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然后根据本系老师的原已授课程的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沟通,排出所属系(部)承担的全部课程。
2.须关注该课程的周学时和起止周,确保周学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周学时和起止周(需要整周停课的集中实践环节的专业除外)。因法定节日放假,安排起止周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一周,并确保周学时与上课周次的乘积与该课程的学时分配一致。起止周字段数据极易出错且被忽视,尤其是单双周课程的起止周出错概率高,且后续难于更改,故请认真核实,确保准确。
3.各系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
4.同时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上机、实验/实训等)的课程必须分别落实教学任务,其中实践教学任务在“其他学时安排”里落实。不进教务系统排课的教学任务,选择“不排课”标记(包括“其他学时安排”里的教学任务)。需要多节连排的实践课程备注一栏中明确标注“几节连排”字样。
5.有实验学时的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集中环节的实践课程,须填写承担实验任务的所有教师,并在教学任务表中注明承担实验任务的实验中心(或实验地点)、周学时、起止周及实验课程连排要求。上机的实践课程备注一栏中明确“课程应用的软件对机房的要求”,能标注机房门牌的尽量注明。
6.根据人才培养方案,2019级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2020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有两周金工实习,请各系在安排这些专业的课程特别是公共基础课和部分学科平台课时,一定要对照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金工实习安排表(见附件2)来安排教学任务。在金工实习期间,这些专业所开设的课程除了大学英语、体育课外,其余课程全部停上。如任务安排未跳开停课周次,实际上课课表要做停课、调课处理。如课程归属系非学生所在系时,请学生所在系积极与课程归属系联系,以便统一安排授课时间。
7.专业所在校区不同不能合班;课程考核方式不同不能合班;专升本不能与本科合班。
8.教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不接受任课教师个人原因的各类排课要求。
9.请各系(部)汇总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的考核办法(包括平时成绩的构成, 课程考核形式须与定稿的课程教学大纲中保持一致(表格详见附件3),于2021年6月18日前提交签字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教务处202办公室王老师处。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金工实习安排表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考核构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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