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6日 访问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及做好2021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浙实发[2021]3号和[2021]4号文件精神,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已启动2021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和2021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1.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或近三年有被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招标项目的名称必须与立项范围的项目名称相同,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3.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
4.研究预期成果之一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及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并标注“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其中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
5.由教学事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确定上报项目名单。
6.对于上报省里项目由学校给上报者分配账号,上报者进入系统(类型为教师)录入相关内容,提交到学校审核后再提交给研究会,并由学校统一从系统中打印《申请书》和《汇总表》各1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会。
7.实验室工作分会组织专家评审,经理事长会议审核后,发文公布。
(二)报送要求
请申报者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文档3份交教学事务管理中心204办公室,电子文档通过办公系统电子公文发温利红老师。联系电话:0573-83641322 。
二、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1年结题工作
(一)结题程序
1.2019年度立项的项目(详见附件1),原则上都要做好结题工作。如确有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项目负责人须进入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课题管理系统”申请延期结题,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提交,打印《延期结题申请表》签字、盖章,报省实验室工作分会并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结题。2018年度立项还未结题的项目(详见附件1),本次必须结题,否则将终止该项目的研究,研究会将取消学校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
2.项目负责人进入“课题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用户名为项目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详细填报项目研究与实践过程及取得的成果(不少于5000字),上传成果附件,网上提交经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给实验室工作分会。
3.从系统中打印结题报告1份,连同成果材料等胶装成册(做好目录、封面),并经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寄送省实验室工作分会,用于归档。
4.所有成果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课题管理系统”。论文或著作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对应,并标注“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字样;论文必须是已经正式发表的,不能以《录用通知》作为凭证。
5.实验室工作分会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予以结题,并发文公布;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不予结题。
(二)报送要求
相关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传系统,并将结题材料纸质文档1份交教学事务管理中心204办公室,电子文档通过办公系统电子公文发温利红老师。
附件1: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1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1〕3号).doc
附件2: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1〕4号).doc
教学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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