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访问次数: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综合教学检查的通知
学院各系:
为了保证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运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学院决定从第9周开始进行本学期期中综合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一)理论教学
1.本学期教师调(停、代)课等情况及课堂教学各阶段、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
2.本学期教学基本文件(教学大纲、教材、授课计划、教案及讲稿、平时成绩及记录、课堂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本)的齐备性和质量情况;
3.对照各专业教学计划,核对教学大纲、教学任务、实验项目论证及其执行情况;
4.本学期作业布置方案,教师作业的布置、批改和辅导答疑情况;
5.本学期教师听课执行情况;
6.了解各专业的教材使用情况;
7.公共选修课、开班重修课等上课情况;
8. 教学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等开展情况;
9. 检查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本学期多位教师合班上课的落实情况;
10. 检查教师上学期试卷的组卷、批阅等过程材料和本学期考试落实情况。
(二)实践教学
1.检查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开展情况;
2.本学期实验运行表编制、实验运行、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
3.2020年立项的实践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情况。
(三)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1.专业建设情况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
2.课程教学改革情况
检查课程教学改革公开课的开设情况及各类教学基本建设情况
3.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进展情况
各系严格按照教研活动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四)教风、学风建设工作
开展学评教,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开展教评学活动,检查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一)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采取自查、学院重点抽查、学评教、教评学、座谈等方式进行。
1.自查
教师个人、教研室(综合实验室)和系(部)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学院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教学与教学管理中的各个环节特别是相对薄弱的环节做好自检、自查工作。
2.学院检查
1)抽查学院教师的教学基本文件和过程管理情况;
2)抽查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3)抽查实验教学运行情况
4)检查教研活动和听课执行情况;
5)检查课程教学改革公开课的开设情况;
3.召开学生座谈会
各系按专业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评议教师教学情况,征求学生对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教学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4.召开教师座谈会
学院各系组织老师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教学、教改等教学情况。
5.开展教评学和学评教
教评学:检查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学评教: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要求
为确保本次检查活动能达到预期目标,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系应按照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和内容,有针对、有重点地认真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送工作,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2.为充分发挥教学质量检查的功能,各系在自查过程中,除了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各种信息资料外,还需及时对其进行整理、分析和反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典型或成功经验,要予以及时宣传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针对性较强的举措进行整改或调控。
3.及时做好相应的归档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布置任务与宣传发动阶段(第九周)
各系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根据学院总体安排,安排部署本部门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第十周周四报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第二阶段:检查实施阶段(第十周-第十二周)
各有关部门、个人要根据学院和本部门的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内容和要求,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第十三周)
各系、教研室在认真进行自查和检查的同时,应及时做好分析总结工作。
请各系附件1-2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于5月28日前报教学事务管理中心。
附件1:期中综合教学检查报告书
附件2: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学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