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4日 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深化学校与国内高校之间的友好合作,拓宽在校大学生学习经历,进一步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拟选拔部分优秀本科生于2026-2027第一学期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专业
2025级在校生(专升本、中职班、高考艺术类考生学生除外);
二、交流时间、专业及名额
交流时间为2026-2027第一学期(2026年9月至2027年1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如下:
序号 | 学院 | 交流专业 | 交流生人数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人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5人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人 |
4 | 现代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5人 |
5 | 商贸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5人 |
三、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派出之前所有学期累计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列所在专业前50%,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自我管理能力强,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4.取得家长(监护人)同意,并承诺在交流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符合申请派往学校的专业要求等各项要求。
四、报名及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意向参加交流学习的学生(以下简称“交流生”)于9月8日前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提交《嘉兴南湖学院本科生国内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二级学院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学生所在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拟申请交流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生对申请表中的相关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3.二级学院确定拟派出名单:依据“信息公开、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选拔原则,二级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条件的学生,根据接收专业和接收人数,按照第一到第二学期累计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择优推荐,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二级学院于9月14日前将拟派出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表报教务处。
4.公示派出交流生名单:教务处、学生处组织拟派出交流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合格名单经校学生交流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确认接收名单,学校组织开展行前教育。
五、特别提示
1.交流须知:学生申请交流培养前,请认真评估个人学业安排,提前了解交流期间的课程及学分认定要求,合理规划学习安排,避免影响正常毕业。交流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交流学校的校纪校规,服从教学管理,并保持与所在二级学院联系,确保学业衔接顺畅。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2.费用缴纳:学生在外出交流期间,需继续按我校标准缴纳学费。派出交流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教材费、保险费、相关押金、生活费等费用由学生自理。交流期间学生需购买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在交流学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返校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报销。
3.成绩认定: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处出具学习成绩单原件。学生应及时办理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等手续,成绩认定按照《嘉兴南湖学院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暂行规定》(嘉南院教字〔2021〕10号)执行。
4.请各学院务必通过多种渠道通知2025级相关专业学生。
六、联系方式
| 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现代金融学院教务办 | 李老师 | 教一210 | 83628200 | 报名咨询与现场确认 |
| 商贸管理学院教务办 | 陈老师 | 教一519 | 83628236 | |
| 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办 | 周老师 | 8号楼329-3 | 83628259 | |
| 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 | 郑老师 | 8号楼308 | 83628350 |
附件:嘉兴南湖学院本科生国内交流项目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