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 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2〕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校内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1.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不予验收结项)。
2.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附件1)和课题研究报告。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二、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结题报告书
2.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1篇学术论文(重点课题)
3.课题研究报告(一般课题)
4.延期结题申请表(申请延期课题)
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26日前将上述结题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版一式5份提交教务工作部(行政楼111办公室)。
三、结题验收答辩安排
学校将进行课题结题验收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83628076
教务工作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