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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本次组织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三类项目。浙江省教育厅对本三类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推荐数量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4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

各教学单位要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类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统筹不同类型项目,避免过于集中。对已被学校立项的各类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优先推荐。

三、申报推荐工作安排

1.2022年6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审核推荐,将申报材料上交教务工作部(行政楼112办公室)。

2.2022年7月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推荐项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公示。

3.2022年7月18日-22日,通过浙江省课程工作网www.zjooc.net)进行网上申报。

四、材料报送

2022年6月22日前,请各教学单位将推荐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稿)、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稿)报送教务工作部。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还需提交课程思政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线上课程可不提供)。

联系人:徐小敏   联系电话:8362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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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5.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工作部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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