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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访问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研究项目总结及结题材料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

2.按照项目申报书进程顺利开展改革研究活动,完成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3.结题材料送交时间

有关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2021年11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到行政楼106办公室严老师处,电话:83628075。

材料包括: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纸质5份,并提供电子稿)

(2)改革研究成果材料(教改论文、软件开发等佐证),列出目录清单(1份),电子、纸质各1份。

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答辩

学校将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时请围绕改革目标、研究创新之处、取得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效等方面展开,每个项目15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答辩5分钟)。

附件: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xls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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