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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7日 访问次数:

嘉兴南湖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要求和《关于开展嘉兴南湖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积极申报,共收到17项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特等奖空缺,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拟获奖名单见附件),其中一等奖2项经进一步完善后,推荐到省教育厅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9日。

4.监督举报电话:83642433;

邮箱:jxxynhxy2008@126.com

 

附件: 嘉兴南湖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docx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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