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7日 访问次数:
嘉兴南湖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要求和《关于开展嘉兴南湖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积极申报,共收到17项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特等奖空缺,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拟获奖名单见附件),其中一等奖2项经进一步完善后,推荐到省教育厅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9日。
4.监督举报电话:83642433;
邮箱:jxxynhxy2008@126.com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