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 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2〕51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与2021年度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附件1)
(二)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嘉兴南湖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递交,电子稿同步提交。
(三)验收方式
1.各学院根据项目负责人填写的《中期检查报告书》,对照上级文件,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并在《中期检查报告书》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2.学校对提交材料进行复查。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附件1)
(二)需提交材料
1.结题报告书(附件3),纸质稿一式三份递交,电子稿同步提交。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刊登教学研究论文的期刊复印件、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活动照片、荣誉证书或其他实效证明等(纸质一式一份递交)。
(三)验收方式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结题验收评审。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行政楼106室:
1.《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1份及电子文档。
2.《结题报告书》纸质版3份及电子文档;
联系人:严甜甜 联系电话:83628075。
附件1-3:
1.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清单
2.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